转发《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第二批评选活动”
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落实好《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第二批评选活动”的通知》(安协〔2016〕8号),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准备,及时报送我会初审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评选标准
符合中国安装协会《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第二批评选活动”的通知》(安协〔2016〕8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标准。
二、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和时间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自行申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出具无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承诺书。
2、评审程序。我会负责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检查评议,为确保评审顺利通过,请务必保证申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后必须有的相关专家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对符合中国安装之星评选条件的,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对审查合格的发放申报工程网上申报卡,通过网上填写申报资料,经中国安装协会网上审核后,再打印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我会盖章统一上报。
3、时间要求。请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我会。
4、评选依据。《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第二批评选活动”的通知》(安协〔2016〕8号)、《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评选办法》(安协〔2015〕19号)可从中国安装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azxh.cn/)“协会文件”、“下载资料”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杜庆梅 徐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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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2日